信件详情 | |
信件标题: | 关于调休 |
信件内容: | 1月26 27号双休加班公司在没有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和2月2 3号调休违规吗? |
来件时间: | 2019-02-12 13:14:17 |
回复时间: | 2019-02-12 15:03:56 |
回复内容: |
欢迎您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12333进行咨询。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,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。 根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规定,正常工时制职工休息日加班的,用人单位可在6个月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。 希望您继续关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,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。 |